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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营改增申报期延长至6月27日

发表于2016-05-11

昨天,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随着5月3日营改增后工作日开票高峰的平稳度过,营改增全面试点的税制转换宣告成功。为让此次营改增涉及到的纳税人有充分的时间理解政策,税务总局日前专门印发公告,将税纳税申报期由原来的6月15日延长至6月27日。

为保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顺利申报,减轻窗口压力,税务部门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目前国地税部门共有6家单位实现互设窗口,4家单位实现共建办税服务厅,1家单位将办税服务厅共驻到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全市国地税部门全部实现联合办税。

此外,市国税局全面开展办税服务厅压力评估、调整工作。在压力评估测试工作中,国税部门详细了解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情况,从现有办税服务厅的数量、窗口设置情况、人员结构、硬件设备配置、承载能力等方面,对营改增申报后的办税服务厅压力进行详细评估分析,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窗口拥堵情况,制定申报管理、纳税服务等应急预案。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共制定应急预案77个,遇有紧急情况发生,将有效防范和化解突发事件。

发表于2016-05-11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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