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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财办:农地流转不能一哄而上

发表于2013-11-21

“可以给《决定》起个名字,‘全面改革60条’”,昨日,在国新办举办的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决定》有关内容的吹风会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说,这份2万多字的《决定》释放的改革力度空前,16个部分中有15个部分是改革的领域,60条中55条是重大改革任务而且如何落实有组织等保障。


三类土地改革方向各不同


在农地改革方面,杨伟民指出,从《决定》的内容看,凸显了必须坚持的三个原则:一是守住底线的原则。包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搞私有化;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坚持用途管制,防止在流转过程中把农地都变成建设用地。二是问题导向原则。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三是试点先行原则。农村土地改革需要统筹研究、统筹考虑,不能一哄而上,搞刮风。 


此外,《决定》中对三类不同性质的土地,改革方向和重点是不一样的。


第一类是关于承包地经营权,明确要在坚持保护耕地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第二类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第三类是农村宅基地,明确可“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必须弄清农民的财产是什么,土地和房子是最主要的。之所以强调推进农村宅基地流转要“慎重稳妥”,是因为农民就这么一处房子,如果经营失败、抵押担保出现问题,农民住到哪里去?所以要探索一系列办法创新性地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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