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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地产评论:福利房不应成为少数人的“特权”

发表于2013-06-05

  深圳海关位于华强北商圈的福利房项目海馨苑入住尚未满5年,有些海关职工已迫不及待地以每套400万元以上的价格进行出售,有的户型估价已接近千万。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从1984年至今,深圳海关兴建了10余个福利房项目,分布于盐田、罗湖、福田、南山、宝安等5个行政区。单身宿舍、两居室、三居室,楼梯房、高层住宅,品种各样,数量繁多。“这么多项目,可以和小型地产商媲美了。”有业内人士感叹

从上个世纪90年代“房改”之后,住房分配逐渐成为一个时代远去的记忆。如今,各种形式的“福利房”、“单位保障性住房”久违后重现江湖,却似乎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多少亲切感。究其原因,“房改”前,计划经济体制下普遍实行的住房分配制度,应该说毕竟带有覆盖全民(当然主要是对于城市职工来说)的社会福利保障的性质;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下住房的商品化,近年来,一些单位以各种名义自建的福利性住房,已经丧失了其原有的社会福利保障的民生本意,成了个别单位利益自肥的手段。

鼓励单位自建福利房,最直接的原因是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北京市住建委新闻发言人秦海翔曾向媒体透露,“十二五”期间,北京新建、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但这些由公共财政投入兴建的住房,对于庞大的公众需求量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所以,对于建设保障房资金缺口问题,各地除政府组织建设、收购公共租赁房房源外,鼓励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建设公共租赁房。

公职人员存在“住房困难”问题,或者补偿“房改”遗留问题,可以通过自建福利性住房的形式解决。然而,对于普通大众来说,他们的住房困难靠谁来解决呢?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只能覆盖到少部分幸运儿的时候,或许唯一的途径只能是市场。如此一来,当大部分人只能直面市场房价偏高的压力的时候,一部分人可以不通过市场就能获得房子,并将手中的“福利房”拿到市场上套现。在看似市场化的“房市”中,其实是让多数人为少数人的特权买单。

如果只是房价高,且不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作为一种市场表现,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毕竟大家都在承受着压力。问题在于,为何有些人可以轻易地避开房价的压力,分得福利房;而有些人就得老老实实,无依无靠地承受高房价的压力?面对同样的高房价市场,很多人为了圆自己的住房梦成为“房奴”一族,欲做“房奴”而不得的人,则只好选择租房蜗居。在这样的背景下,少数人却可以一面通过体制内提供的“避风港”避开压力,一面在高价“房市”上攫取“红利”,显然不公平。

前两天《人民日报》在一篇谈收入差距的报道中说,“辛辛苦苦几十年,不如单位一套房”,“用勤劳双手创造着财富的人, 在无形中输给了靠财富致富的人”。 其实,如果沿着这个思路,咱们是不是还可以说, 不管是用勤劳双手或是财富致富的人, 都输给了那些体制内靠特权致富的人。 一个社会的福利保障体系, 应该保障的是多数人生存权利的底线,而非成为少数群体的利益自肥。 当少数群体的福利保障超越这个社会大多数人的时候,当福利不是惠及大多数人而是少数人时,这福利便不是福利,是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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