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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世贸天阶前老板娘讨家产被驳

发表于2012-10-25


世贸天阶的前任“老板娘”张女士将前夫吉增和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家产,她此前曾公开指责吉增和现任妻子孟广美。昨日记者获悉,朝阳法院一审驳回了张女士的全部诉求。张女士不服判决,已决定上诉。

法院查明,吉增和分别持有世贸天阶和北京奥中协合贸易有限公司65%的股份。其中,世贸天阶又对外投资了4家公司,这4家公司中的两家又各自对外投资了2家公司,从而产生了8家公司。

张女士诉称,吉增和持有股份的公司投资、再投资衍生出来的这8家公司,在离婚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均没有清楚罗列。她本人在签订协议时,也不知晓这些衍生公司的存在。最重要的是,世贸天阶和奥中公司的实际资产已远超张女士的了解。张女士据此认为,吉增和有故意隐瞒财产之嫌,两人签订的协议约定并不公平。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第五条明确强调,夫妻共同财产已确认分割完毕,任何一方不应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或诉讼。在此情况下,张女士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变更补充协议,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同时,根据该协议,不能认定吉增和存在隐匿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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