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国务院:禁借户籍改革变相占用农地

发表于2012-02-24
2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通知》,禁止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严格执行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政策。
发表于2012-02-24
支持!
发表于2012-02-24
好像又是又要马儿跑,而要马儿不吃草!!
发表于2012-02-24
这个口号喊了多少年了,怎么实施,我们这里有钱就给宅基地,还是农民的粮田!
发表于2012-02-24
希望执行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发表于2012-02-24
但愿如此。
上一页|1|
/1页